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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县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河南省信阳市息县ZNN
    2017-06-15 17:46:01   转载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县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图文)

    息政办〔201711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息县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县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3

     

    息县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试 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切实解决城区交通拥堵、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八乱”问题,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文明、畅通、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总思路,落实“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要求。彻底取缔各种形式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等违章行为,努力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城市环境,提升我县城市整体形象。

    二、总体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重点整治沿街门店店外经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沿街道路乱牵乱挂、小广告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通过整治达到环境整洁、秩序良好,交通规范、道路通畅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

        城区谯楼街、南北大街、东西大街、龙湖西路、息夫人大道、息州大道、千佛庵路、将军路、淮河路等主次干道。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内容

      1.店外经营整治集中整治擅自超出门店和窗户摆放商(物)品、加工作业、洗车修理、弃旧回收、汽车美容、早点夜市等违规出店经营行为,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依法责令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经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查封扣押商(物)品,直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确保做到生产、加工、经营不出门,修理、洗车、餐饮不出店。 

      2.占道经营整治。重点对从事瓜果、蔬菜、烧烤、日用品等摆摊经营行为进行整治,依法劝告经营者不得占用城市道路摆设摊点,劝说经营者到指定场所经营。对不听劝说,不服从管理的,依法查封、扣押或没收商(物)品、经营工具,并予以取缔。 

      3.交通秩序整治。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横穿马路、跨越交通隔离栏和聚集、围观等影响交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每天7001900,营运三轮车(港田)不得进入严管街内,货车(三轴以上)、混凝土作业车、渣土车、变型三轮车及变型拖拉机等各类工程车不得进入城区,农村客运班线车辆在县交通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载客。所有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线内,不得将车辆停在快车道、慢车道和路沿石上。 

      4.乱牵乱挂和小广告整治。清理清除道路两侧依托门店、绿化树乱牵的绳索、电线等,教育引导沿街居民不要在门店外晾晒、悬挂衣服、被褥、毛巾、拖把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物品。对不经审批乱张贴户外广告、小广告的给予严厉处罚。 

        (二)责任分工

    为确保综合执法顺利开展,从县公安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工商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卫计委、食药监局,龙湖办事处、谯楼办事处、淮河办事处抽调280人参加综合执法。将城区划分四个区域,分别由县国土局、住建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牵头按区域进行治理。

    区范围:东大街全段→大十街→西大街全段→文化路全段→百合苑广场→工区路→将军路全段

      街:西街香米贡饭店→东街党校口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环保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卫计委、食药监局,谯楼办事处、淮河办事处、龙湖办事处。

    二区范围:南大街→大十街→北大街→千佛庵全段→北大街北段→众鑫广场及众鑫路

      街:1.大十字街→息州大道

                  2.千佛庵与北街交叉口→息夫人大道交叉口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环保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卫计委、食药监局,谯楼办事处、淮河办事处、龙湖办事处。

    三区范围:客运站往南→息夫人大道全段→龙湖西路→五一路→息州广场;客运站往东→产业集聚区→息寨路→一桥路→谯楼街→谯楼广场

      街:1.小十字街→移动公司

    2.移动公司→息夫人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

    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工商质监局、环保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卫计委、食药监局,谯楼办事处、淮河办事处、龙湖办事处。

    四区范围:息州牌坊→息州大道全段→淮河路全段→沿河路→步行街

      街:息州大道西亚超市→息夫人像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商质监局、环保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卫计委、食药监局,谯楼办事处、淮河办事处、龙湖办事处。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1220—1231日)

    采取张贴公告、散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设置公益广告、电视、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店外经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沿街道路乱牵乱挂、小广告乱贴乱画对社会的危害和专项整治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和商户守法经营。

    1.印制5万份《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沿街商户、城区居民、车辆驾驶员和广大教师、学生等发放。

    2.利用曝光台、LED流动字幕等方式,不间断播放整治内容。

    3.印制《关于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在城区便民宣传栏和城市主要交通路口张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13—331日)

    1.重点整治店外经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行人违反交通规则、三轮车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和沿街道路乱牵乱挂、乱贴小广告、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等违章行为

    2.各牵头单位在所辖区域内持续开展严查、严管,重罚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违规行驶、乱停乱放、乱涂乱画等行为,确保相关整治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41日以后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经常性工作任务,全面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常抓不懈地参与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来,确保综合整治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运用互联网、电视台、微信等网络平台和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工作。注重宣传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利用北城广场、华联广场和移动公司、金旺幸福广场、南街大屏幕广泛宣传整治通告;城区办事处负责与街道两侧商户签订“门前五包”协议书;县交警大队负责制作并发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宣传册;县电视台对在综合整治中出现的正面和反面事例进行报道、曝光;县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要利用短信平台向市民发送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宣传短信;县教体局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发放宣传资料,争取做到家喻户晓。

    (二)明确职责。本次综合执法行动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文明办、综治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药监局、工商质监局、卫计委、教体局、环保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国土局、电视台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的指挥和协调。   

    (三)严格管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严格按照“查处分离”和“谁发证、谁主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从源头上治理非法营运、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建立并完善主次干道沿街经营户“一户一档”制度、“红黑榜”发布制度,对违规店外经营户采取处罚与信用体系联动机制。将未依法经营、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经营户列入失信名单,情节恶劣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四)考核奖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按月进行考核、通报,成绩计入全县文明创建和年度目标等考核,同时将评比情况报县纪委、组织部,纳入干部考核机制和组织考核体系。对工作推动不力的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现场参与执法;对参与单位配合不力的,要转化职能将其调整为牵头单位。

    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或者连续两次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或者连续两次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连续三次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县电视台做表态发言,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要求,做好长期打硬仗的准备。要挑选一批素质过硬、年富力强的执法人员充实到综合整治工作中来。抽调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快转换角色。

    (二)严格标准,扎实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进行全覆盖、网格化管理,

    不断完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细则。抽调人员必须脱离原单位工作,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全力投入到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中。

    (三)加强领导,尽职尽责。牵头单位要加强队伍管理,负责抽调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人员不足的由牵头单位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科级干部全程参与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安排专门人员在辖区内道路出入口值守,严禁非法营运三轮车不按规定时间进入严管区。

    (四)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同时,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必要时经综合协调组组织联合执法,进行综合整治。

    (五)健全机制,做好保障。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好值班计划和交接班制度,明确每条道路和出入口值班人员,确保人员到位及时、交班日志完整、交班问题清晰。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了解执法人员需求,给予充分保障,一时不能解决的报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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